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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热!“闽东之光”宁德市首届短视频大赛全国征稿中

来源: 作者: 发布时间:2019-04-24
摘要:”“如果我们充分认识了闽东之光,并把闽东之光传播开去,大家就会向往闽东,热爱闽东,把心血汗水浇灌在闽东”。为“讲好宁德故事,传播闽东之光”,营造“爱我闽东、建我闽东”的良好氛围, 2019年 4月 9日,“闽东之光”宁德市首届短视频大赛正式启动。组

  习近平总书记在《摆脱贫困》一书中指出,“什么是闽东之光?闽东的锦绣河山就是一种光彩,闽东的灿烂文化传统就是一种光彩,闽东人民自强不息、艰苦奋斗、善良质朴的精神就是一种光彩。”“如果我们充分认识了闽东之光,并把闽东之光传播开去,大家就会向往闽东,热爱闽东,把心血汗水浇灌在闽东”。

  “闽东之光”宁德市首届短视频大赛启动仪式。

  为“讲好宁德故事,传播闽东之光”,营造“爱我闽东、建我闽东”的良好氛围,2019年4月9日,“闽东之光”宁德市首届短视频大赛正式启动。大赛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反映新时代宁德发展的正能量短视频作品。以全新的影像视角展现一个包容大气的宁德、绿色美丽的宁德、跨越发展的宁德,展现我市弱鸟先飞、滴水穿石、生态良好、产业兴旺、久久为功的精神,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、全面推进宁德市“一二三”发展战略实施凝聚强大的网上正能量,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。

  “闽东之光”宁德市首届短视频大赛启动现场航拍。

  组织机构

  主办单位

  中共宁德市委宣传部

  中共宁德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

  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

  共青团宁德市委员会

  宁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
  承办单位

  宁德市电影家协会

  宁德网

  征稿时间

  即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

  征稿内容

  凡是“反映宁德美丽的山海风情、丰厚的人文底蕴、日新月异的发展新貌和人民自强不息、艰苦奋斗、善良质朴精神的正能量短视频作品,展现宁德制造、宁德速度、宁德温度、宁德形象、宁德经验”的作品均在征集范围内。

  1 微视频类:视频表现形式不限,微视频作品时长控制在1分钟以内,适合在抖音、快手、微视等平台播出,所有视频需保持原创性和完整性。

  

示例:五毛传媒制作的大赛宣传片。

  2 短视频类:视频表现形式不限,短视频时长控制在5分钟以内,所有视频需保持原创性和完整性。

  示例:宁德网制作的大赛宣传片。

  奖项设置

  微视频版

  (1)特等奖:1名,项目创作扶持经费30000元;

  (2)一等奖:2名,项目创作扶持经费20000元;

  (3)二等奖:6名,项目创作扶持经费5000元;

  (4)三等奖:10名,奖品为宁德市旅游景点套票(价值1000元);

  (5)参与奖:50名,奖品为宁德市旅游景点门票(价值300元)。

  注:参与、获奖作品共计69名。一、二、三等奖作者不重复。

  短视频版

  (1)特等奖:1名,项目创作扶持经费60000元;

  (2)一等奖:2名,项目创作扶持经费30000元;

  (3)二等奖:6名,项目创作扶持经费10000元;

  (4)三等奖:10名,奖品为宁德市旅游景点套票(价值1000元);

  (5)参与奖:50名,奖品为宁德市旅游景点门票(价值300元)。

  注:参与、获奖作品共计69名。一、二、三等奖作者不重复。

  征稿须知

  1.本次征集的视频作品必须在宁德境内拍摄,在市级以上各种展赛中获三等奖以上的作品不在征集之列。

  2.投稿作品数量不限,表现形式不限。

  3.微视频作品时长在1分钟内,短视频作品时长在5分钟以内。所有视频需保持原创性和完整性,不得抄袭。

  4.投稿方式:本次征集作品以网络投稿进行。参赛作品一律发送至宁德网官方邮箱(ndwww@qq.com),投稿请附报名表(下载报名表请点击此处),参赛作者应按要求填写。单位或企业参赛,请填写“单位或企业名称+联系人真实姓名”,个人参赛仅填写本人真实姓名、联系电话,上传作品应标明标题、拍摄地点、拍摄时间,附上简要文字说明。

  5.本次大赛统一使用MP4格式。必须保证作品的清晰度,若作品画面不清晰,或投递不及时,主办单位将取消作品的获奖资格,由评委评出的备选作品递补。

  6.征集作品截止后,由赛事组委会进行筛选、初评,确定入选作品,并进行展播和投票。赛事组委会将根据入选作品的专家评审情况,以及“新宁德”APP内点赞数+播放量总和,按照“网评(40%)+专家(60%)”比例评选出获奖作品。

  7.作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,不得出现低俗、色情、暴力、侵犯他人隐私、违背社会公共道德及其它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内容。所有参展作品之著作权、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、名誉权等法律问题,请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。

  8.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,所有入选、获奖作者将获主办方颁发的奖励、证书。

  9.主办方有权将所有入选、获奖作品的视频用于专题展览及推荐相关媒体发表或播放,并在其宣传推介等活动中拥有使用权,并不再支付稿酬,但作者享有署名权、著作权。

  10.凡投稿作者,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定。凡不符合参展要求的作品,一经发现将取消参展资格。

  11.大赛颁奖仪式拟定于9月底举办。届时,优秀作品将在新宁德、宁德网、大梦蕉城、今日福安等新媒体,以及微信、今日头条、抖音等网络平台上进行展播推广。

  12.主办方拥有对此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。